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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新生研讨课课程规范细则(试行)

19-06-06 09:54:55 浏览:

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新生研讨课)(以下简称“新生研讨课”)是由我校各学科领域的杰出专业教师面向本科一年级新生开设的小班研讨课。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新生研讨课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新生研讨课课程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程目标与定位

1.通过高水平专业教师的引导,架设新生与专业教师之间的沟通桥梁,提供专业教师和新生之间交流互动的机会,引导学生形成专业认识;

2.与新生入学教育相衔接,引导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氛围,了解和适应大学生活。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大学学习生活和未来发展,帮助学生实现从高中生到大学生、从一般本科生到有崇高理想追求的大学生的“两个重要转变”;

3.在主动参与和充分交流中启发学生研究和探索的兴趣,学习科学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训练交流与表达能力,体验研究型学习方法和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为今后建立基于教师指导下的探索研究的学习模式奠定基础;

4.推动我校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向以探索和研究为基础的研究型教学模式转变。

二、课程内容及方法

1.新生研讨课采取小班研讨型教学方式。应当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中心,以适当的阅读或实践(实验)为辅助手段,强调师生的直接互动和学生的小组合作,使学生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通过交流、互动、合作、展示等环节达到课程目标;

2.新生研讨课区别于传统的专业导论课,课程内容的侧重点不在于知识学习的系统性,因此在专业方面不宜过于理论和抽象,应注重学生通过团队合作学习,体验学术活动的一般过程,在实践中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

3.对新生适应大学生活的指导,应以典型问题为切入点,引导学生深入探讨和总结,掌握观察问题的视角,学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注重科学思维方式的培养;

4.研讨型教学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主题发言、课堂讨论、课堂辩论、名家讲座、心得交流、实地参观、模拟实验、小组竞赛、个案分析等;

三、教学规范

1.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应由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本科教学工作3年(含)以上。每个教学班仅允许设置一名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对本课程相关教学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2.专题讲座:根据教学内容的设计要求,可酌情考虑由主讲教师邀请其他优秀教师或杰出校友进行专题讲座。专题讲座课时累计不得超过课程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主讲教师对专题讲座的内容及组织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3.课时及规模:新生研讨课为1学分14学时,单班上课。

4.开课准备:鉴于新生研讨课的特殊性质,新生研讨课应当于春季学期落实教学任务后三周之内提交课程安排及主讲教师介绍。新生研讨课课程安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学生必读书目和参考资料等。主讲教师说明应当包含:教师学历职称、专业背景等。每个专业制定一份教学大纲

5.课前准备:有效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课程安排及其所涉相关教学资料,应提前一周发给本班学生,以确保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课前准备活动。

6.课堂要求:新生研讨课主讲教师应于首次上课时,向班级学生公开联系方式,与学生们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系和交流,对学生提供及时的名师指导。教师应当科学设计教学专题,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杜绝“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参与的教学活动平均时长应达到课程总时长的二分之一以上

7.课程考核:以开放式考核为主,不能采用客观题测验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核方式应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课前准备、课堂讨论和课后思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和研究能力,掌握自主学习的学习方法。考试成绩按五级制

8.课程评价:课程结束后,教务处将统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对于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作为下一届新生研讨课导师的任教资格。

9.新生研讨课原则上不配助教,核心教学应当由主讲教师亲自完成,以促进教学直接互动。

10.每学年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全部新生研讨课任课教师提交全面的课程总结资料。教务处根据上报资料,组织评选新生研讨课示范课程。

11.新生研讨课2019年秋季学期按开新课认定工作量。

本细则自2019级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零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