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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财经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

17-11-22 09:26:17 浏览: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管理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本科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各学院(部)教学院长、负责本科教学秘书及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准确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所在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有序,教学管理科学规范,秉公办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3.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工作态度认真主动,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与相关同志密切配合,热心为师生服务,注重管理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4.努力钻研教学管理理论,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近三年无教学管理责任事故和学生、教师的集中投诉。

5.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名额设置与奖励金额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10名,每人奖金2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初选

(1)确定学院(部)候选人。各学院(部)从本单位教学院长、负责本科教学秘书中推选出一名候选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候选人一览表》,于11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3)。

(2)确定教务处候选人。现场评选组成员从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中推选出3名候选人。

2.现场评选

(1)所有候选人每人进行不超过2分钟的自我陈述。

(2)评选组成员现场投票确定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

3.学校审批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山东财经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表彰,授予“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