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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2-10-18 08:11:20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98号)文件要求,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本学期第十六周结束授课,之后两周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随堂考试:20221226日(第十七周周一)至20221231日(第十七周周六)。

(二)集中考试:202312日(第十八周周一)至202318日(第十八周周日)。

(三)辅修考试:由主办学院具体安排。

二、主修专业考试安排

(一)随堂考试

1.考试课程

第十五周或之前结课课程、第十六周结课的所有非必修课及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指定的少数必修课、民族生英语、转专业补修课程均采用随堂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课程参考《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随堂考试课程试题报送及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第十五周或之前结课课程,均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第十六周结课的户外体育类、实验或实践课、听说视听类、论文类等课程均在第十六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十六周结课的其余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十七周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

考试统一要求单人单桌,在上述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考试的课程,首先使用授课教室作为考场,若座位数不足,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其它教室作为考场;在第十七周考试的课程,包括授课教室在内的所用教室都须重新申请。

监考人员由本学院教师组成,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

考试时间、考试教室一经确定,不许私自变更。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须提前协调授课教师确定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和监考人员,并由授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集中考试

1.考试课程

集中考试课程参考《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考试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集中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人员,并在考前进行公布。

根据监考工作要求,监考人员一律由本校教师组成,所有授课教师均须参加期末监考,请各学院参照《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有教学任务教师名单》填写监考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26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给教学运行科张老师。

(三)命题事宜

1.命题方式及份数

命题工作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安排完成。学院可采用试题库、命题小组或校外专家等命题方式,尝试教考分离。集中考试课程与随堂考试课程要分开命题,考试时间段不同或教学大纲不同的同一课程要分开命题;不同校区开设的同一课程要分开命题。在同一时间考试、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校区内课程须统一命题。同一门课程,混合式改革的教学班与非混合式改革的教学班,统一命题。

在同一校区同一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两套(AB卷)试题,在同一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三套(ABC卷)试题;在两个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集中考试课程需要命制四套试题。以此类推。

2.命题规范

1)使用统一的试题模板(模板参照附件4),小四号宋体,卷面不留答题空间,试题字迹要清晰,每页页脚中间位置须有第几页和共几页的字样;一份试题一张封面,须准确填写试题封面上规定的各项内容

2)每门课程的试题总分值均为100分,随堂考试以及集中考试均用时90分钟。

3)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考试规定。特别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试题内容要包含对课程思政元素的考核。二是要加大试题难度,试题中“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具有合理的比例(通识教育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532 左右;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433 左右)。三是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或者促进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其中,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目总的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分值的 30%

4开卷类考试试题不得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型。

5命题人要做好试题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论文性试卷的评分标准不得少于5个评分要点,且须注明每个要点的评分标准。

6)大学英语课程请在试卷内容开始部分注明英语听力的播放时间、播放频率及答题卡的填涂方法。

3.试题送交安排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汇总本学院的试卷,认真填写附件12相关内容(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5),须在1110日之前将电子版试卷(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0058292@sdufe.edu.cn

三、辅修专业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安排

考试时间由各主办学院自主决定,要避免跟随堂考试以及集中考试的时间冲突。考场由各学院向教务处申请。各学院参照主修专业要求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

2.命题事宜

命制试题时,要在课程名称后加注“辅修专业”字样,在试题封面上务必写明考试人数、具体时间、试卷编号,其它命题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命制试题要求相同。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考试命题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审核试卷内容,落实逐级审批制度,确保试卷编制科学规范。并对命题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老师(88525865)。

教务处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