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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18-09-28 10:12:02 浏览:


为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及申报范围

(一)建设原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质量优先、彰显特色、鼓励创新、打造精品、尽早培育”建设原则,通过整合学校学科、专业、教师优势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 申报立项建设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也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

2. 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其他参编者1次参加教材编写数量不得超过2项(含2项)。

3. 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4.凡是与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教材、讲义等,均不在立项范围内。

二、建设要求

(一)选题要求

1. 编写教材必须是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的所需教材,教材内容符合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2. 编写教材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要重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传授和能力培养;要满足理论性教学环节要求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努力适应培养知识面宽、适应面广和创造性人才培养的需要;努力将具有学科前沿的新技术、新理论引入和不断补充到教材中,将教改成果固化到教材中,力求反映本学科的新观点、新成就和新趋势。

3. 编写教材必须保证基本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注意本门课程和相关课程的联系和衔接,合理组织,精选教材内容,力求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精炼。

(二) 编写要求

1. 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由主编全权负责。为确保教材编写质量,规划教材的主编由学术造诣深的专家、教授担任,或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者(第一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龄,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开课两轮次及以上。

编写人员应选聘在本门学科中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最新动态的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2. 编写教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知识产权、版权及使用权的规定,整章节抄袭、擅自更改更换版权和使用权而引起的法律争端,由教材主编人承担。

3. 根据课程学时数要求,规划教材字数一般为每学时4000~5000字。

4. 立项建设的规划教材,需由院(部)教授委员会负责对教材编写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编写任务能够按期保质完成;需由校内外同行专家审稿,审稿人由各院(部)确定。审稿人审查书稿时应着重审核书稿的学科先进性及教学适用性,注意基本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及文字的准确、流利、精炼,并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审稿人在终审结束后,须提交审核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编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山东财经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根据版本不同,分为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其中:

1. 新编教材:是指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教材及其配套的电子教材,立项后两年内(从立项当年的12月1日起计算)出版。

2. 修订教材:是指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且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两年内(从立项当年的12月1日起计算)实现再版的教材。修订教材需根据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修订1/3以上内容。

(二)学院初评。学院组织对编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分析教材的编写必要性和教学适用性,填写评审意见。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学校审议。教务处将材料呈报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确定立项名单。

(五)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到期结项验收,结项形式为提供在B级别及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通过结项验收的教材,列入校级规划教材。出版社分级目录参照附件3。

四、经费资助

(一) 经费资助金额: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经费,资助优秀教材编写。资助金额按照教材出版社级别分类拨付。

A级出版社,每部资助标准单本3万元、成套5万元、修订1.5万元;B级出版社,每部资助标准单本2万元、成套4万元、修订1万元。

(二)经费拨付方式:在项目立项后,学校即下拨项目经费的50%,用于资助教材编写,其余50%的项目经费在项目结项时根据结项验收结果,进行发放。对于不能较好履行项目研究工作的,学校有权终止资助,并追回已发放经费。学院(部)应为教材的编写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条件支持

(三)立项项目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为有效。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做好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的整体部署工作,动员、指导教师申报。每单位原则上至少推选1部教材。

(二)各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A4双面印制,左侧双钉。申请人所在教研室(系)与所在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初审,并在表格相应栏目内填写“推荐意见”。

(三)学院(部)统一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签字盖章,一式1份。

(四)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样稿及前版教材,新编教材需提供样稿。

(五)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纸质材料(附件1和2)及书稿等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电子版材料集中发送至shijianke532@163.com,压缩文件包,邮件名为“单位名称+2018校级规划教材”。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81791950

 

附件:1. 《山东财经大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

2. 《山东财经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 出版社分级目录

 

 

 

教 务 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