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2 12:51:1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10号)(附件1)和《关于印发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教〔2018〕35号)(附件2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项建设专业或专业群必须紧密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确定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
2.专业或专业群有深度合作的紧密对接十大产业的行业企业作为实习实践基地;
3.专业或专业群核心专业(以下简称核心专业)“双师型”教师占比到40%以上;
4.专业或核心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在山东省内就业的比例达到75%以上(不含2014年之后新招生专业)。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具有以下条件的专业(群):
1.有3个及以上行业基础、技术领域相同或学科基础相近的专业组成的专业群;
2.专业或核心专业有国家、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列的学科作支撑,或有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作支撑;
3.专业或核心专业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且现仍处于认证有效期;
4.专业或核心专业列入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人才培养系列计划,或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计划、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计划;
5.专业或核心专业教师主持获得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近5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6.专业或核心专业能够依托“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
7.专业或核心专业能够依托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8.专业或核心专业已建有较为完善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等单位部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习实践、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合作方有配套资金投入;
9.新设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强”产业结合比较紧密,对学校优势专业起支撑作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有整合或引入的优秀师资或高端人才队伍。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每所高校限申报不超过5项。各学院至多可推荐1个专业(群)参加校内评审。专业群是指:以申报立项建设专业为核心,与行业基础、技术领域相同或学科基础相近的3个以上相关专业形成专业群。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 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研究《实施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建设基础,认真填写《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组织做好遴选与申报工作。
2.报送时间
《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左侧装订;封面学院院长签字;支撑材料只需报一份)、《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院长签字),于9月1日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专业推荐申报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字样。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25869(内线:65869)。
四、评审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材料进行公开公正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不超过5个专业群,由学校推荐参加省里评审。
教务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