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03 22:37:26 浏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老师积极探索信息化混合教学模式,达到2020年我校100%课程数字化与网络化建设的目标,学校现决定举办“超星杯”信息化教学大赛,请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1.引导教师转变教育理念,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创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引领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师生合作研讨的教学模式,实现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
2.引导各位教师积极运用手机激活课堂,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增强教学效果,使教育者精心于教育,让受教者精心于学习。
3.评选出一批优秀的信息化教学课堂案例,供更多的院校和教师借鉴与参考,助力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二、参赛内容及方式
1.本次大赛为过程性比赛,周期为一学期,参赛课程须是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中的课程。
2.每位参赛教师教学任务中的课程皆可参赛,每门课程允许多个教学班,评比时将以得分最高的1个教学班为评比对象,即每位教师有且仅有1门课程的1个教学班最后参与评比。
3.以“学习通”为主要教学辅助工具(使用指南见附件1),在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充分利用泛雅网络教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合理选用数字资源和控件活动,创设学习情境,实施课堂教学,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互动方式上有所创新,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较好实现“学习通”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比赛流程
(一)比赛报名
教师利用平台进行课程建设即视为参赛,具体方式如下:
1.参赛教师需下载安装手机APP“学习通”,以工号登录平台及“学习通”,登录“学习通”时确保账号管理中“单位”在“山东财经大学”单位下。
注:未使用教师工号登录而统计不到数据的后果由教师自行负责。
2.教师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将课程添加至平台进行课程建设,并于9月初将选课名单导入平台。
(二)教师培训
为使参赛教师更加便捷地使用平台及“学习通”,同时促进广大教师的沟通交流,在报名后进入培训交流环节。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线下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会以“学习通”通知形式告知各位老师,请老师们及时关注。
(三)过程监控
大赛期间实施过程监控,并开展一系列活动。
1.数据排名
自课程开课之日起,每月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考核教师每月对资源建设以及学习通各控件的使用情况。根据统计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并评选出3名明星教师。数据评比指标体系参照附件2。明星教师不重复评选。
明星教师将获得200元学习通红包。
3.经验分享
明星教师将受邀以直播、文字、视频等形式分享经验技巧,并在学习通信息化教学大赛首页进行分享。
(四)考核评审
对参赛教师一学期的“学习通”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审,采取数据评比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数据评比
(1)2018年12月15日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对其一学期的“学习通”教学数据进行评比。数据评比评审标准参照附件2。
(2)数据评比排名前8名的参赛教师进入现场评审环节,2018年12月20日于“学习通”大赛首页公布名单。
2.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将于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期间进行。
(2)评审方式采用现场展示与答辩方式进行。教师使用PPT进行10分钟讲解展示。评委根据现场讲解及相关材料提问,教师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由数据评分和现场评审评分组成,其中数据评分和现场评分各占50%,名次根据教师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现场评审成绩排序确定获奖名次。
四、参赛须知
参赛者在使用“学习通”进行教学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以下内容:
⑴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⑼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⑽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如若违反以上规定或存在其他欺诈、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五、奖项设置
本奖项作为我校教学奖和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赋分依据之一,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六、联系人
刘 娟 88525869/65869
刘益红 17772489553
教务处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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