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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18-05-09 17:01:15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20183月份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我校各专业应修学分应设置为155左右。而我校目前各专业的应修学分为:经管文法教育类160学分,理工艺术类170学分。

为符合教育部要求,现需对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形成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学分降至155分。现将2018版培养方案的调整方案说明如下:

一、2018版培养方案的调整方案

1. 《大学英语I-IV》调整方案:

将《大学英语I-IV》由原来的12学分(14学期各3学分),压缩至10学分(14学期分别为3322学分),共减少2学分。培养方案中未设置《大学英语I-IV》的专业,建议将专业选修课应修学分降低2学分。

2. 《中国传统文化》调整方案:

1培养方案中设置《中国传统文化》(即原《大学语文》)课程的专业,将该课程取消,必修课应修学分减少2学分;同时,在全校公选课部分,增加“传统文化类”模块,要求学生四年内至少修够2学分,全校公选课应修学分增加2学分。

   (2培养方案中未设置《中国传统文化》(即原《大学语文》)课程的专业,对新增“传统文化类”模块课程,不作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学生修读的该模块课程学分可冲抵公选课学分。

3. 实践教学环节调整方案:

将实践教学环节中的“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10学分、“就业创业教育”4学分,调整为“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5学分、“就业创业教育”6学分,共减少3学分。

4. 通过以上调整措施:

1)原来应修学分为160学分的经管文法教育类专业,应修学分降为155学分,不必做其他改动;

2)原来应修学分为170学分的理工艺术类以及经济学(中加)、会计学(中新)专业,还需再降10学分。调整原则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中各模块学分比例。

二、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修改办法及提交要求

1. 需要提交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的学院:保险学院(精算学)、统计学院(统计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经济学(中加合作)、会计学(中新合作))。其他学院及专业不需提交。

2. 花脸稿培养方案修改要求:

1)第一步:将附件中的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打印(务必使用此电子稿打印);

2)第二步:将调整变化的课程及学分、学时等信息,在打印出的2017版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上,进行手动修改,形成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

3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必须经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4)花脸稿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

3. 为保证2018级新生教学计划顺利执行,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务必于5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

 

附件: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

 

 

                                          教 务 处

                                                          2018年5月9日

 

  • 附件【2017培养方案.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