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09 17:01:15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2018年3月份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我校各专业应修学分应设置为155左右。而我校目前各专业的应修学分为:经管文法教育类160学分,理工艺术类170学分。
为符合教育部要求,现需对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形成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将各专业学分降至155分。现将2018版培养方案的调整方案说明如下:
一、2018版培养方案的调整方案
1. 《大学英语I-IV》调整方案:
将《大学英语I-IV》由原来的12学分(1至4学期各3学分),压缩至10学分(1至4学期分别为3、3、2、2学分),共减少2学分。培养方案中未设置《大学英语I-IV》的专业,建议将专业选修课应修学分降低2学分。
2. 《中国传统文化》调整方案:
(1)培养方案中设置《中国传统文化》(即原《大学语文》)课程的专业,将该课程取消,必修课应修学分减少2学分;同时,在全校公选课部分,增加“传统文化类”模块,要求学生四年内至少修够2学分,全校公选课应修学分增加2学分。
(2)培养方案中未设置《中国传统文化》(即原《大学语文》)课程的专业,对新增“传统文化类”模块课程,不作最低学分修读要求,学生修读的该模块课程学分可冲抵公选课学分。
3. 实践教学环节调整方案:
将实践教学环节中的“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10学分、“就业创业教育”4学分,调整为“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5学分、“就业创业教育”6学分,共减少3学分。
4. 通过以上调整措施:
(1)原来应修学分为160学分的经管文法教育类专业,应修学分降为155学分,不必做其他改动;
(2)原来应修学分为170学分的理工艺术类以及经济学(中加)、会计学(中新)专业,还需再降10学分。调整原则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中各模块学分比例。
二、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修改办法及提交要求
1. 需要提交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的学院:保险学院(精算学)、统计学院(统计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经济学(中加合作)、会计学(中新合作))。其他学院及专业不需提交。
2. 花脸稿培养方案修改要求:
(1)第一步:将附件中的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打印(务必使用此电子稿打印);
(2)第二步:将调整变化的课程及学分、学时等信息,在打印出的2017版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上,进行手动修改,形成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
(3)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必须经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4)花脸稿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
3. 为保证2018级新生教学计划顺利执行,2018版培养方案(花脸稿)务必于5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
附件: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
教 务 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