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12 08:56:18 浏览:
各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校决定组织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培养方案制订整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广泛调研,充分论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了解山东省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改进思路,了解教育部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要求,充分理解和把握培养方案制订的整体要求。
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验;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要以多种形式,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新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切实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解决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新版的人才培养方案更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正确把握方案制定的原则
以“专业教育+思政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紧密融合、“专业教育+通识教育+个性化教育”有机结合为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
2.坚持专业质量标准,整体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3.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整体优化;
4.坚持实践创新,突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
5.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发展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培养目标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6.坚持学习、创新与传承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既要借鉴和吸收国内外人才培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又要传承我校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
三、按模板填写,文字通顺,数据核算准确
2019版培养方案的填制模板见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请在模板上填写。务必通读全文,锤炼文字;务必核准单门课程及合计的学时、学分数,文字与表格中的数据前后对应。
第二部分 培养方案制订具体要求
一、学分标准及要求
1.总学分
学校各专业总学分均为155学分。
2.学分标准
(1)课堂理论教学学分
每标准学期(17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7学时计1学分。
(2)实践教学学分
专业课程实验课17学时计1学分,非专业课程实验课34学时1学分。课堂外专业实习、实践类课程34学时1学分。劳动实践1周计1学分,军政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2周计1学分。思政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认定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3.选修课学分比例要求
选修课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30%。
4.实践教学学分比例要求
实践教学学分包括课内实践学分和独立实践课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理工艺术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0%。
二、课程体系设置及要求
课程类别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课程,其具体构成及学分要求如下表。各专业根据《国家标准》,突出专业特色,结合学校要求制定本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其中,《国家标准》中规定开设的基础、核心、主干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必须设置为必修课。
1.通识必修课的确定
通识教育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课、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类、数学类、计算机基础类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外语类、计算机类课程,专业课中设置类似课程的可不开设。数学类课程《国家标准》未做要求的专业可不开设。
通识必修课的名称、学分等已在模板中列出,各学院勿随意改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设学期按照2017版培养方案执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学期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一致。
2.专业基础课的确定
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专业基础课的开设,由教务处会同经管类专业所在学院共同制订课程的开课方案,各学院在学校确定的范围内,依据《国家标准》,兼顾专业类以及各专业的性质特点确定课程。其中:
经济学科专业基础课7+X: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政治经济学7门课为必设课程,X为各专业根据《国家标准》中规定专业基础或核心课确定。
管理学科专业基础课5+X: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学5门课程为必设课程,X为各专业根据《国家标准》中规定专业基础或核心课确定。
3.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确定
专业必修课的设置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又要彰显专业特点与优势。专业选修课是根据专业属性设置的拓展性、前沿性、特色化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可选课程总学分应达到应修学分1.5倍以上。
4.独立实践课的确定
独立实践课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思政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四类。其中,基础实践、思政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已在模板中列出,学院勿改动。
三、制订格式及要求
1.标题
专业代码与名称根据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填写。
2.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特色
各学院应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深入讨论,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突出优势,凝练特色。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应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要体现学生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应凸显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个性特色。叙述不要流于空泛,培养的人才能在哪些行业、企业、部门或领域开展什么样性质的工作,学生能够掌握或达到什么样的知识、能力、素质水平等等,描述应清楚具体。培养要求要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明确与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
“培养特色”控制在300字以内,凝练专业优势和特色,注意是专业建设及育人特色,而非学科发展特色或其他。
3.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可明确1-3个主干学科。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中确定10门左右能反映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的课程,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来进行凝炼的课程。要参照本专业《国家标准》提供的学科、课程名称和课程种类设置,不要另行确定。
4.修业年限
按模板表述,勿更改。
5.毕业学分标准
其中的各部分学分应与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学分统一。
6.学位授予
明确授予学位的门类。可授予多种学位的注意选择。
7.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分配表中,各部分课程的学分学时应与后面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各部分的学分学时小计数一致;各合计行应准确。
合理分配各学期课程的学分学时,适当前紧后松。原则上要求前四学期各学期的周学时在22-28学时之间。
8.教学计划进程表
9.课程与培养要求对应的矩阵关系
说明每项人才培养要求由哪些课程实现,每门课程实现了哪些人才培养要求。格式及要求参照2017版培养方案,具体如下:
(1)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中的各小标题栏一(1)、一(2)、……,须对应着专业培养方案里“一、培养要求”中的各条目,且序号要一致 ,请学院将“培养要求”逐条列出概要、填在各小标题栏中,当一条中有多个要求时,也可拆成多个小标题。如:“一(1)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一(1)计算机应用技能”,“一(2)经济方针政策法规”,……。
(2)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独立实践课(除单独开设专业实践课),已统一在模板中写明各行,各专业可直接使用。但专业方案中没有的或名称不一样的以上课程,各专业需做微调,例如英语专业并没有《大学英语》课程;如专业方案中已列出的培养要求与上述统一写明的课程有重复,例如英语、计算机能力等,应合并为一列。
(3)各专业需将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单独开设专业实践课,逐门列出课程名称和对应的培养要求(一门课可对应多项培养要求,如既可培养专业知识,也可培养创新创业能力)。
四、《教学计划进程表》填写要求
(一)关于学分分布
各专业合理安排学期学分分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分。
(二)关于教学计划安排
第一至第七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要根据认知规律和人才成长要求,理顺课程之间的先行后续关系,形成内在逻辑关系严密的课程体系。第七学期设置6-8学分课程(必修、选修皆可)。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再安排课堂教学。
(三)关于课程
1.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学分,均须严格按照课程数据库(强智教务系统查找),否则无法准确录入教务系统,如拿不准请及时跟教研科沟通,不要随意填写。如无完全对应的,说明课程库中无相应的课程代码,课程代码处填开课学院即可,教务处后期在课程库中增加。双语课须选择课程名称中有“(双语)”字样的。英文名称另起一行,单词的首字母大写。
2.如课程须由其他学院开设,应与课程开设学院沟通,确定课程的规范名称、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开课学期、课程内容等。注意课程的学院归属,应归属其他学院的课程,学院不应随意在课程代码处写为本学院。
3.学院应将本学院的几个专业统筹查看,看有无同一门课但使用了不同课程名称的情况,注意整合统一。
4.如果课程是“***课程I/II/III等”分几个学期进行时,应分条逐行列明,以明确其学时学分,便于系统录入。
(四)关于学分学时
1.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对应关系要准确。学分、周学时、总学时比例1:1:17(第一学期1:1:14);课程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学时=周学时*周数。
2.各模块“小计”中的学分学时计算要准确。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各模块均需进行学分学时小计,以给学生修课指导,且便于总学时学分的统计。
(2)选修课总学分小计:为该模块最低要求修读学分。
(3)选修课总学时小计:按照各部分课程要求选修的最低学分所对应的学时填写。如:最低选修20学分,对应340学时。注意:专业选修课中若干课程含实践课时的学时小计,含实践学时的课程数量较少的专业,专业选修课小计中可不体现实践学时,即按照20/340/340的数字填写;含实践学时数的课程数量较多的专业,小计中的实践学时数可按比例酌情填写,应大于0且小于所有课程中的实践学时总数。
(4)专业选修课的各学期周学时小计:某学期周学时小计,应小于等于本学期计划开课学时数;各学期周学时小计之和应等于总学分小计。
(5)独立专业实践课要求:注意规范实践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专业课程实验课17学时计1学分,课堂外专业实习、实践类课程34学时1学分。写明起止周,周学时明确的写明周学时(不明确的写“√”)。
第三部分 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组织调研
本次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指导思想、制定原则及制定要求,组织各专业广泛学习、认真论证,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方案论证会,制订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完成初稿并组织专家论证
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初稿完成后,教学副院长统一把关,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通读全文,锤炼文字,核准课程学时、学分及各类数据合计,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表》(附件3),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并提交教指委审议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制订总体要求,组织各学院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各学院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教务处对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最后审核校订,校长签字后印发执行。
2019版培养方案定于自2018级学生起执行,请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3月1日前确定好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由教学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将方案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同时提交方案制订总结材料、《培养方案制订专家意见汇总表》(附件4),并附上两个国内外著名大学相同专业的最新培养方案。电子材料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文件名:**学院2019培养方案初稿。
教务处联系人:刘娟 88525869(65869)
教务处
2018年12月12日
上一篇:
关于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调课的通知下一篇:
关于12月15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调停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