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11 08:38:12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并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成立本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只报送电子版)。
二、请各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小组要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备案(只报送电子版)。
三、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遴选学业导师,确定导师名册和指导学生名单(见附件一),将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只报送电子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以上工作请相关学院于九月底务必完成,并将以上三个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k5809@163.com(三个文件压缩包以学院命名)。
如有其他问题,也请及时进行沟通和联系。联系电话:88525809、65809(内线)。
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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