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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19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19-12-03 11:20:12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9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2019年度考评工作。要求如下:

1.我校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名单:

序号

核心专业

专业群

类别

1

金融学

金融工程、信用管理、投资学

重点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管理科学

重点

3

会计学

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自筹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自筹

5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自筹

6

国际商务

贸易经济、旅游管理

自筹

7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保险学(精算方向)

自筹

2.考评时限:本年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之间,各专业(群)建设取得的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3.报送材料:各专业(群)要参照《考评办法》中的考评程序和内容,认真开展专业自评,确保数据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附件2)、《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实施成效汇总表》(附件3)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自评报告》(附件4),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学院负责人在封面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报送时间及地点:2019年 12月13日之前,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