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03 11:20: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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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2017]9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2019年度考评工作。要求如下:
1.我校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名单:
序号 |
核心专业 |
专业群 |
类别 |
1 |
金融学 |
金融工程、信用管理、投资学 |
重点 |
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管理科学 |
重点 |
3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自筹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 |
自筹 |
5 |
行政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
自筹 |
6 |
国际商务 |
贸易经济、旅游管理 |
自筹 |
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金融数学,保险学(精算方向) |
自筹 |
2.考评时限:本年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之间,各专业(群)建设取得的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3.报送材料:各专业(群)要参照《考评办法》中的考评程序和内容,认真开展专业自评,确保数据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将《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附件2)、《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实施成效汇总表》(附件3)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自评报告》(附件4),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学院负责人在封面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报送时间及地点:2019年 12月13日之前,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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