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3 14:16:3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1号)及《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政教〔2019〕8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隐名评阅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时间进度;通过在线辅导、电话答疑、网络讨论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查阅文献、撰写论文。
二、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1.学生于4月19日前完成论文定稿上传工作。论文不得体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并需删除“致谢”页。凡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参加隐名评阅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指导教师于4月19日前完成对学生送审论文格式和内容审查工作。
3.学院管理人员于4月19日前登陆系统,查看学生论文上传和指导教师审核情况,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做的工作,确保学院正常开展论文隐名评阅工作。
4.学院组织专家于4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隐名评阅工作。每篇论文需由校内1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
注:二次评阅和三次评阅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
三、隐名评阅期间的保密要求
参与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将指导教师及评阅专家姓名泄露给任何人,以保证评阅的公正性。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责任追究。
四、专家评阅结果处理
评阅结果分为“A、B、C”三种。根据专家的评阅结果,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如下处理:
1.评阅结果为A(优良)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已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
2.评阅结果为B(合格)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已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3.评阅结果为C(不合格)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尚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需做重大修改”。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并再次送审,由学院组织提交另外1名校内专家进行二次隐名评阅。二次隐名评阅结果若为“通过”(A.优良;B.合格),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二次隐名评阅结果若为“不通过”(C.不合格),则由学院组织提交学生该版论文(即论文作者不能再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另外2名校内专家进行三次隐名评阅。三次隐名评阅结果中,若出现一个或两个“不通过”(C.不合格),该生不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五、系统操作路径及方法
1.学生
按照“实践环节-毕业设计-定稿论文上传”路径,于系统中“上传”“送审”论文定稿。
注:首次评阅结论为C,需要进行二次评阅的同学,于4月28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并送审。
2.指导教师
第一步,按照“实践实验—毕业设计—定稿论文审核”路径,“下载”学生论文查看,并进行“审核”。在弹出的“审核意见”栏内,需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情况给出明确翔实的指导意见,不能仅仅简单呈现系统自动给出的“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结论。
指导教师如需对学生论文的审核结果或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可以点击“重审”或者“意见修改”,进行再次更改。
第二步,指导教师需在隐名评阅期间(4月20-24日),留意查看隐名评阅老师对学生论文的评阅意见,根据评阅意见对学生论文及时给予指导和修改。
注:首次评阅结论为C,需要进行二次评阅的论文,于4月28日前完成审核。
3.学院管理人员
第一步,按照“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定稿论文管理”路径,查看学生论文上传和指导教师审核情况,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4月19日前)完成需做的工作,确保学院能于下一周正常开展论文隐名评阅工作。
第二步,按照“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设置隐名评阅教师”路径,对各学院各学生论文隐名评阅老师进行设置;
第三步,待所有学生上传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完毕之后,管理人员在“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批量选中待审核论文,点击“自动分配评阅老师一”,对评阅老师进行分配。系统将按内论文数量和专家数量,分专业按规避原则随机进行分配。
注:学院要在隐名评阅之前,查看“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被分配到评阅老师。
第四步,评阅结论为C(不合格)的,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并再次送审,学院负责再次组织提交1名校内专家隐名评阅。管理人员在“定稿论文管理”模块中,可以查看专家评阅意见,在“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查询并勾选需要二次评阅的学生,点击“自动分配评阅老师二”,完成二次隐名评阅老师的安排。
注:管理人员需通知到首次评阅不通过的学生、指导教师及二次评阅老师,于4月30日前完成二次论文评阅工作。
第五步,对于二次评阅仍为“未通过”(C.不合格)的,学院需将学生该版论文(即论文作者不能再对论文进行修改)分配至另外2名校内专家进行三次隐名评阅。在 “批量修改”功能中选择“隐名评阅终审老师一”和“隐名评阅终审老师二”,点击“选择”按钮,选中评阅老师后,点击“修改”按钮, 完成三次隐名评阅老师的安排。
注:三次隐名评阅工作,请各学院同样于4月30日前完成。
4.评阅专家
第一步,按照“实践实验—毕业设计—论文隐名评阅”路径,对所分配的论文“下载”查看,并进行评阅。在弹出的“隐名评阅老师评阅结果”栏内,除了系统自动显示的评阅结论,隐名评阅老师需根据论文撰写情况,给出更为明确细致的评阅意见。
注:(1)评阅结果为“通过”(包括A.优良 B.合格)的,如需对评阅结果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可以点击“撤审”按钮,进行更改。
(2)评阅结果为“未通过”(C.不合格)的 ,一旦提交,则无法再行修改。
第二步,如果有论文首次评阅结论为C或者二次评阅结论依然为C者,评阅老师可能被学院通知分配为二次或三次评阅老师,此时则需对此部分论文进行二次或三次评阅,操作步骤同前。二次和三次评阅工作请于4月30 日前完成。
教 务 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