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 16:16: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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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2019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关于2019级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将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学院自主分流与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个人意愿与专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分流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的规定程序进行专业分流。
2.严格执行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规定的分流条件。
3.认真做好作为分流依据的学生相关信息的审核。
4.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咨询、指导以及受理学生申诉等工作。
三、分流工作程序
1.相关学院制定本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
2.学院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3.学院确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学籍信息变更。纸质版需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相关学院专业分流工作请于6月15日前完成。
2.分流工作完成后,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相关学院及部门按照分流后专业组织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2019级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88525809
联系邮箱:xjk5809@163.com
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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