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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21-01-05 15:23:35 浏览: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启动。为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 立项项目认定说明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我校对该项目给予成果认定及量化,认定为厅局级教改项目,项目类别为C类,分值4分。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工作需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完成(时间安排见下标题四的内容)。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附件1),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

2 .教师/学生须注册学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3. 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4. 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5.“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6. 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7. 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

1. 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至少为3项。

2. 教师/学生于平台完成申报工作后,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申报书》(登陆平台下载填写)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1年1月3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hijianke532@163.com。(注:《申报书》Word格式或PDF格式皆可,文件请注明“学院+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四、时间安排

1.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学校申请管理员权限;教师/学生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教师/学生申报项目;学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3.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进而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根据单位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动员更多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校内联系电话:81791950(内线:61950)

附件:

1.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2.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