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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1-05-15 07:53:19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号)和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申报类型

因2020年11月学校已经组织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两类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申报工作,本次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三类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4.2020年首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对应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下同)不得参加本次同级或者同类课程的申报。

5.首批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二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文件保持一致,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

6.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7.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8.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本次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遴选推荐范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校级立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学院动员推荐。请各学院(部)做好省级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动员、指导教师申报。

(二)材料报送。课程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申报书(见附件2、3、4),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相应部分的要求)。将申报书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审核后的申报书PDF版、附件材料PDF版等电子版以每门课程为单位压缩,学院汇总后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一流本科课程。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专家评审遴选。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推荐省级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名单。

(四)确定推荐名单。学校将根据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名额统筹确定五类一流课程推荐数额,并按照排序择优推荐参评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

(五)联系电话。线下、社会实践课程:82617623、8852586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82611102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