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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1-06-21 10:27:54 浏览: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启动。为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 立项项目认定说明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我校对该项目给予成果认定及量化,认定为厅局级教改项目,项目类别为C类,分值4分。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工作需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完成。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平台审核进展及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2. 点击链接:http://cxhz.hep.com.cn/r/w 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20215月)。

3. 时间安排

1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29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39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

1. 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至少为3项。

2. 教师/学生于平台完成申报工作后,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申报书》(登陆平台下载填写)和《汇总表》(附件)电子版,于2021630日和9月1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hijianke532@163.com。(注:《申报书》Word格式或PDF格式皆可,文件请注明“学院+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进而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根据单位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动员更多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校内联系电话:81791950(内线:61950

 

附件:《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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