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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1-10-15 11:21:36 浏览: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优秀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做好第九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团队和个人,均可参与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

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将同步进行,申报类别如下:

1. 申报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2. 往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3. 仅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将从以上三类中择优推荐。2020年立项的优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需参与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按照上述三类进行选择,被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并获奖视为结项。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成果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以需求为导向。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 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在改革教育教学方式上可复制可推广,有较大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1.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聚焦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态、新理念、新要求,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科教融合、劳动教育、体育美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教学成果应遵循国 家教育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各级各类教育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问题。

2. 已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3.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成果,但可在其他成果内作为参与人。成果其他完成人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

4. 申报成果为2014年以来形成的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发展,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申报成果应有相关的校级及校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支撑,原则上不接受以单本教材形式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上报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项目组)申请—单位推荐—系统填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组织上报”的程序进行。

推荐单位统筹规划申报工作,充分凝练近年来经过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创新性教学成果,做好申报材料的论证评议,申报材料结合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后,各单位择优排序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1. 《山东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

2. 《成果总结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科学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 其他支撑材料。包括成果鉴定书或第三方机构的评价证明,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4. 《山东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必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申报材料1-3通过“本科教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教学成果奖申报系统” (网址:http://210.44.142.217/bkjg_xx/login/login_toIndex)提交。系统开放后由负责人在线填报申请书,导出生成的申请书PDF版,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支撑材料附目录上传PDF版。操作指南见附件3。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7日10:00—11月1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于11月10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办公楼530室)。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88525869。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