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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23-06-20 14:57:26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我校部分2023届毕业生,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习工作,成绩不及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做、修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周。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决议通过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及格。该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缺一不可包括论文的开题报告指导、中期检查报告指导、隐名评阅、查重检测、组织答辩终稿论文存档等。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栏,有《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后附所需各项表格,学院及各相关老师、学生,可下载填写。

  2.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具体安排组织该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并将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其毕业论文数据信息(模板见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并同时报送一份工作总结(附件2),一份毕业审核报告。纸质材料需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hijianke532@163.com。学院同时做好该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电子及纸质材料的存档工作。

  3.教务处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集中受理学院提交的材料,并将学生的毕业审核报告,及时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强调说明:各学院须根据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组织该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附件1:学生及其毕业论文信息统计表

   附件2:再次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8525869

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30房间

2023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