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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3-07-08 11:04:16 浏览: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启动。为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立项项目认定说明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我校对该项目给予成果认定及量化,认定为厅局级教改项目,项目类别为C类,分值4分。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工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完成。

(二)教师/学生须注册申报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平台审核进展及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五)立项名单发布时间

1.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六)相关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项目申报平台左侧栏目中“通知/新闻”《【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

(一)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至少为3项。

(二)教师/学生于平台完成申报工作后,以学院(部)为单位,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Excel电子版,于202391日和1016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shijianke532@163.com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88525869(内线:65869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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