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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专业人才培养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23-11-02 08:51:44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附件1)《关于编制发布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7号,附件2)要求,现将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撰写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报告编制工作的意义

编制发布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对高等院校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及各专业教育教学的全面检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是加强质量监控评价、扩大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体现,也是展示高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育人成效的重要途径,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增强高校的社会责任感和适应社会需要的主动性,促进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办学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严格遵循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按照鲁教高字【2017】8号(附件1)文件要求撰写。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照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当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模板见附件3)。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每个专业的报告篇幅为5000-10000字,简洁、准确、全面地反映专业人才培养情况。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3.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发以各专业为主体,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就业管理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充分展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成果及亮点。要围绕报告的编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自评机制;要通过报告的发布,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增强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三、报告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13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本学院各专业报告,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在封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报告。

联系电话:88525282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