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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版本科培养方案课程负责人的通知

24-09-27 16:12:45 浏览: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政教〔2019〕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落实2024版本科培养方案课程负责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负责人的推选条件

1.每门课程均设置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并对课程的建设质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负责。

2.课程负责人应为该课程的主讲教师之一。2024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新开课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其他经管法专业相关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非经管法专业相关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且长期从事与课程相关的研究工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

3.课程负责人一般不予更换,确实需要更换时,由所在学院确定新的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负责人的职责

1.教学大纲建设。教学大纲是课程的质量标准,对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教学内容、学时分配、教学要求、成绩考核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组织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备课、编写教学日历及教案。

2.教学团队建设。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各课程负责人要组建一支人员稳定,熟悉社会需求,专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水平课程教学团队。

3.教材建设。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课程负责人负责教材择优选用。鼓励出版高水平的规划教材及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指导书和习题集,积极推进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材建设。

4.实践教学建设。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改革创新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方法,根据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程实践活动。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5.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依托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负责人负责建设丰富的课程网络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相关的课程录像、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课程网页的维护和资料更新工作。

6.基于大模型进行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负责基于大模型进行课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语料库建设、大模型训练、内容开发、师资培训、资源建设、实验教学等内容,更加快速、准确地匹配学习资源,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效果反馈和路径推荐。

7.规范课程教学过程。对课程运行过程进行监控,把控教学进度,定期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自评自测。制定科学、规范的课程考核办法,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加强试题库、试卷库建设,统一考核标准和命题,负责审核题库试题和试卷试题,积极推进教考分离。

三、工作步骤

1.各学院(部)需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根据《xx学院课程负责人信息一览表》(另发)中的全部课程进行课程负责人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部)在《xx学院课程负责人信息一览表》“课程负责人”信息列中进行填报,并将填报好的信息报教务处审核。其中,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性质相同、开课学院相同、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视为一门课,其负责人为一人;建议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负责人为一人。

3.经学院确定的课程负责人须负责上传课程大纲。在“强智教务系统→教学服务→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上传”中上传课程大纲并保存(注:只支持doc.或docx.格式)。具体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负责人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推选出的课程负责人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

2.课程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积极推进课程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3.教务处将加强对课程负责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升课程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4.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xx学院课程负责人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530室康老师,联系电话:88525282(65282)。

 

 

教 务 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