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21 15:31: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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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红霞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文广 于秀金 于新亮 王 营 方 慧 田金方
刘位龙 刘 慧 李 刚 李启航 李 森 宋述林
张 琳 张 超 杨春晓 贾海彦 徐 鹏 殷克东
葛永波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于文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2024级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1.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需要明确学院接收专业计划、考核方式、专业转入条件、选拔规则、具体安排、注意事项等等,相关学院请于5月8日前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近年学生转专业实际报名情况,学校拟定各专业接收计划调整如下:
(1)会计学、财政学两个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上为两个自然班,单独编班,班额数为50人。
(2)金融学、经济学、审计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各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上为一个自然班,单独编班,班额数为50人。
(3)以上单独编班的专业如接收人数低于20人,则不单独编班,插班安排。
(4)外语类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过35人,不增加班级数。
(5)其他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5人,不增加班级数。
2.学生报名申请。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于6月24日8:30分至7月7日23:59分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格审核资格条件,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60%。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6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经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参加选拔。
3.学院开展选拔工作。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选拔原则、录取规则等,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转专业选拔工作,应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再进行公示。
4.学校审核。教务处将相关学院各专业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后集中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对名单有异议或名单内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应直接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三、其他事项
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除特色教学班学生因淘汰退出机制转回原专业外,其他经公示确定的转专业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回原专业。公示期内自愿放弃转专业的,视同已转换一次专业。
3.学院根据工作需求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统计2024级在籍学生的2024—2025学年已考核课程的成绩信息。各接收专业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学业成绩,其中面试成绩比重不能超过40%。
4.转专业工作应遵守学校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切实做好试题保密。特别强调: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在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各方面确保公平公正,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转专业工作中面试环节要求全程视频录像。转专业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视频、音频资料,学院需妥善保存备查。
6.转专业学生报到及学籍注册等其他事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执行。
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