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04-23 08:55:29 浏览:
根据相关学院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相关学院在本学院网站进行了公示。
现将各专业预录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4月23日—25日)。公示期内如对预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联系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9室
监督电话:0531-88525809
监督邮箱:xjk5809@163.com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