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11 05:35:08 浏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据悉,该标准由清华大学等多家高校和教育企业联合研制,将于2019年04月1日实施。
一直以来,在线课程因其可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地点;可反复学习、调节难度;可提高学习的丰富性、趣味性等特点,受到许多学习者的青睐。不过,随着在线课程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发现,在线课程并不是将传统教室中的课程录像原封不动地传到网上,供学习者观看,而是需要根据在线学习的特点专门设计和制作。可以想见,随着此次在线课程国家标准的发布,未来,在线课程或将迎来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和快速发展。
评价方案:课程设计、课程参与度权重各占40%
《标准》给出了在线课程及其评价方案的信息模型(即整体框架和内部层次关系)和要素,规定了各要素的功能和属性,同时规定了在线课程运营平台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对不同类型的在线课程开展及评价,以及需要开放共享和在不同平台间迁移的在线课程的设计、资源开发。
具体来看,评价方案方面,方案主要从课程信息完善度、课程建设维护、课程设计、课程参与度四个主要维度进行评价。其中,课程设计和课程参与度权重较高,各占40%。课程信息完善度及课程建设维护各占10%。
具体到指标层面,《标准》强调以下指标:
过程评价。追踪记录学习过程,包括各单元的学习情况和掌握程度,形成学习者可以随时查看的报表。
交流协作。结合主要课程内容设计需要学习者讨论或协作解决的问题,讨论交流可以借助教学平台提供的交流功能实现。
内容交互。课程应提供充分的交互机会,引发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的积极投入、操纵和思考。
学习者控制。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能按照自己的需要对学习环境进行个性化定制,控制学习进程,选择和组织学习内容。
媒体选用。适当运用文本、图表、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媒体形式表示课程内容。
学习帮助。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习者能获得适应性学习指导和帮助。
学习目标。各学习活动都有明确具体的学习目标。目标层次上,各主要单元的学习目标中包含有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高层次要求。
动机兴趣。采用适当策略吸引学习者注意力,激发和维持学习者对课程的学习动机和兴趣。
练习反馈。课程应提供不同层次的练习,让学习者应用知识并得到有意义的反馈。
运营平台:支持获得证书、保障信息安全
除评价方案外,《标准》还对在线课程运营平台提出要求。
《标准》指出,在线课程平台应实现在线课程学习者、教学团队、管理者的相关功能操作,支持各种客户端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访问。
其中,为满足教学团队需求,在线课程平台应支持备课、开课、课程资源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为满足学习者需求,应支持选课、学习、交流、获得证书等功能。
此外,在线课程信息安全保障方面,《标准》要求,平台应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对网络、内容、数据、运行及服务进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