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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19-09-26 09:49:21 浏览:

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我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将遴选一批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并加强投入与建设。现就2019年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本次将立项建设20个左右的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其中,重点建设示范基地10个左右,一般建设示范基地10个左右。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1-2个。

注:已被评为“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的不在此次立项范围。

二、组织流程

(一)提出申请。各基地建设负责人填报《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提供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包括:1.基地建设与管理(包括基地简介、协议书复印件、成果证书、运行情况、管理情况);2.基地条件和设施(包括容纳实习学生数、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环境安全状况、基地照片等);3.基地实践教学(包括教学计划、2018-2019学年度实习情况、教材、考核、效果等);4.基地实习指导队伍(包括师资队伍和基地提供师资队伍);5.基地教学研究(包括教师公开发表论文或质量工程项目);6.基地办学特色(包括学生科技创新和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等)。

(二)学院初评。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汇总,填报《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的综合条件和实习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选出我校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立项建设。

(四)公示发文。教务处对立项的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授予“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五)建设周期。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到期结项验收。

三、经费资助

(一)经费资助数额

学校设立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经费,资助基地建设。

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重点),给予8万元/个的经费资助;

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一般),给予5万元/个的经费资助。

(二)经费拨付方式

资助金额分期拨付。在项目立项后,学校即下拨项目经费的50%,用于资助基地建设,其余50%的项目经费在项目结项时,根据结项验收结果进行发放。对于不能较好履行基地建设和项目研究工作的,学校有权终止资助,并追回已发放经费。

四、材料提交

(一)《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

(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三)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shijianke532@163.com。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学院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基地名称。

上述材料请于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2房间)。联系电话:81791950(内线61950)。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立项申报书》

  2.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立项申报汇总表》

 

             山东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