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1-08 16:04:50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山东财经大学考试工作规范》(政教【2011】24号)文件要求,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根据教学进度,本学期第十九周结束授课,随后对该部分课程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随堂考试: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至1月21日(星期日);
(二)集中考试: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8日(星期日);
(三)辅修考试: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
(四)重修考试:重修考试安排在2018年1月14日、1月20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与集中考试交叉进行。
(五)访学学生考试:访学学生考试统一安排2017年12月30日、31日以及2018年1月2日、1月3日进行。
二、主修专业
(一)随堂考试相关安排
1.考试课程
按照本学期教学进度,在第十八周或之前结课的外教、毕业生等集中授课的所有课程、在第十九周结课的所有非必修课及学院(部)指定的少数必修课,补修开班的课程以及民族生英语均采用随堂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课程参考《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随堂考试课程及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
按照教学安排,在第十八周或之前结课的所有课程,均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十九周结课的户外体育类、实验或实践课、听说视听类、论文类等课程均在第十九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十九周结课的其余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二十周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
考试统一要求单人单桌,在上述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考试的课程,首先使用授课教室作为考场,若座位数不足,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教务处申请教室;在第二十周考试的课程,包括授课教室在内的所用教室都须重新申请作为考场,申请步骤请阅读“关于随堂考试申请教室的说明”。
监考人员由本学院(部)教师组成,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考试时间与教室确定后不许私自变更考试时间段与教室。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须提前协调授课教师确定随堂考试时间,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并由授课教师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集中考试相关安排
1.考试课程
除随堂考试课程之外的所有必修课程均进行集中考试,集中考试课程参考《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考试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
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
各校区考试时间安排为:明水校区、圣井校区和莱芜校区安排在2018年1月22日、24日、26日和28日,燕山校区和舜耕校区安排在2018年1月23日、25日、27日和28日,请各学院(部)及时查看具体课程考试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日程表(非最终版)》。如需调整,请在11月21日前提出。考前,教务处公布调整后的最终安排表。
根据监考工作要求,监考人员一律由本学院(部)教师组成,所有授课教师均需参加期末监考,请各学院(部)填写《附件4:各学院(部)集中考试监考教师名单》,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aowu@126.com。
(三)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分配平时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比例,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问答和讨论、作业和测验、期中考试等项目,教师应完整记录平时考核中学生各考核项目的内容与表现,要在课程结束时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期末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在线考试、答辩、操作演示、课程论文、调研报告、作品设计等形式。
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若采用有别于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成绩分配比例和考核方式,要由主讲教师提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考核方式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一份随学生答卷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主讲教师要做好考核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命题事宜
1.试题命制方式及份数
试题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完成命制。集中考试课程与随堂考试课程要分开命题,考试时间段不同或教学大纲不同的同一课程要分开命题,要分校区命题。在同一时间考试、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校区内课程须统一命题。
在同一校区同一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两套(A、B卷)试题,在同一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三套(A、B、C卷)试题;在两个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集中考试课程需要命制四套试题。以此类推。
2.命题规范
使用统一的试题模板,小四号宋体,卷面不留答题空间,单面打印,试题字迹要清晰,每页页脚中间位置须有第几页和共几页的字样;一份试题一张封面,须准确填写试题封面上规定的各项内容,书钉装订。
每门课程的试题总分值均为100分,随堂考试用时90分钟,集中考试用时100分钟。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山东财经大学考试工作规范》(政教【2011】24号)文件规定。同时,命题人要做好自命试题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另外,大学英语课程请在试卷内容开始部分注明英语听力的播放时间、播放频率及答题卡的填涂方法。
3.试题送交安排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要汇总本学院(部)的试卷,认真填写附件1、2相关内容,须在12月1日前将试卷及填写好的附件送交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kaowu@126.com。
三、辅修专业
1.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
在第十七周之前结课的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在最后一次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在第十八周、十九周结课的辅修专业课程,由学校集中安排在1月13日进行考试;考场由各学院(部)向教务处申请,各学院(部)按照主修专业要求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中《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校区辅修专业期末考试安排表》。
2.试题命制
命制试题时,要在课程名称后加注“辅修专业”字样,在试题封面上务必写明考试人数、具体时间、试卷编号,其它命题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命制试题要求相同。
3.送交安排
请各主办学院(部)在12月1日前将附件5中《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试卷报送表》(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aowu@126.com)以及试卷送交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
四、重修考试
1.试题命制
参照期末考试试题格式命题,在试卷封面注明课程名称、校区、使用专业等信息。命题时,不同校区须分别命题,同一校区考核要求相同的课程命制一份试题。
2.重修视听、体育、实践等非笔试类课程考试安排在第十九周进行,请各学院(部)在《附件7: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部)重修课程命题一览表》中填写此类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3.送交安排。请各学院(部)负责汇总纸质试题,于12月1日前将试题和《附件7: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部)重修课程命题一览表》纸质版(同时将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aowu@126.com)送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
五、访学学生考试
访学学生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年12月30日、31日以及2018年1月2日、3日进行。笔试课程(包括主修和重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非笔试课程(实践、实验、室外体育、听说、论文类等课程)由相关学院(部)安排,各学院(部)要将笔试命题情况(包括主修和重修)以及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情况填写在《附件9: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访学学生)》中,并将此表(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aowu@126.com)及试卷于12月1日前送交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安排并公布。
1.试题命制
命制试题时,要在试题封面课程名称后加注“访学学生试题”字样,每门课程分校区各命制一套试题,其它命题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命制试题要求相同。
2.送交安排
请各开课学院(部)在12月1日前将《附件9: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访学学生)》(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aowu@126.com)以及试卷送交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3,联系方式:88525865,张老师。
教务处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随堂考试课程及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考试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安排日程表
附件4:各学院(部)集中考试监考教师名单
附件5: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考试安排表及试卷报送表
附件6: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主修、辅修专业课程信息表
附件7: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部)重修课程命题一览表
附件8:试题模版及封面、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模板、变更考核方式申请表、随堂考试教室申请说明
附件9: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访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