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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结项项目第二期建设经费及2020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立项项目第一期建设经费的通知

21-03-04 09:43:30 浏览:

各学院:

现将2018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结项项目第二期建设经费及2020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立项项目第一期建设经费予以拨付,详情如下:

一、2018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结项项目

1. 经费额度

2018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结项项目。包括4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4个校级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个校本研究(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其中,4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5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2.5万元/项,共计10万元;34个校级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1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0.5万元/项,共计17万元;2个校本研究(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2.5万元/项,共计5万元。

2. 经费管理

(1)财务处对每个立项项目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负责人要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及经费的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校本研究(重点)立项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购买软件费、办公用品费、项目教材出版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和聘请指导专家的酬金、学院监督评价相关费用等。

(3)报销程序为:第一步: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第二步: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第三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从该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财务处对专项经费实行监督管理。

二、2020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立项项目

1. 经费额度

2020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立项项目。包括6个省级面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0个校级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个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3个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详见附件2。其中,6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5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2.5万元/项,共计15万元;30个校级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1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0.5万元/项,共计15万元;2个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项5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2.5万元/项,共计5万元;13个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项3万元,本期拨付全额款项的50%,即1.5万元/项,共计19.5万元。

2. 经费管理

(1)财务处对每个立项项目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负责人要对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及经费的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购买软件费、办公用品费、项目教材出版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和聘请指导专家的酬金、学院监督评价相关费用等。

(3)报销程序为:第一步: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第二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从该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财务处对专项经费实行监督管理。



教务处、财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