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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隐名评阅工作的通知

21-03-23 14:30:44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政教〔20198号)要求,现就本学期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隐名评阅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1.学生于49日前(第六周前)完成论文定稿上传工作。论文不得体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并需删除“致谢”页。凡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参加隐名评阅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2.指导教师于4月9日前(第六周前)完成对学生送审论文格式和内容审查工作。

3.学院管理人员于4月9日前(第六周前)登陆系统,查看学生论文上传和指导教师审核情况,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做的工作,确保学院第七周正常开展论文隐名评阅工作。

4.学院组织专家于4月16日前(第七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首次隐名评阅工作。每篇论文需由校内1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二次评阅和三次评阅工作于4月23日前(第八周前)完成。

二、隐名评阅期间的保密要求

参与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将指导教师及评阅专家姓名泄露给任何人,以保证评阅的公正性。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责任追究。

三、专家评阅结果处理

评阅结果分为“ABC”三种。根据专家的评阅结果,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如下处理:

1.评阅结果为A(优良)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已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

2.评阅结果为B(合格)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已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同意修改后进行答辩并申请学士学位”。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3.评阅结果为C(不合格)的,评阅结论为“本论文尚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需做重大修改”。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并再次送审,由学院组织提交另外1名校内专家进行二次隐名评阅。二次隐名评阅结果若为“通过”(A.优良;B.合格),论文作者可参加答辩;二次隐名评阅结果若为“不通过”(C.不合格),则由学院组织提交学生该版论文(即论文作者不能再对论文进行修改)至另外2名校内专家进行三次隐名评阅。三次隐名评阅结果中,若出现一个或两个“不通过”(C.不合格),该生不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四、系统操作路径及方法

1.学生

按照“实践环节-毕业设计-定稿论文上传”路径,于系统中“上传”“送审”论文定稿。

注:首次评阅结论为C,需要进行二次评阅的同学,于421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并送审。

2.指导教师

第一步,按照“实践实验毕业设计定稿论文审核”路径,“下载”学生论文查看,并进行“审核”。在弹出的“审核意见”栏内,需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情况给出明确翔实的指导意见,不能仅仅简单呈现系统自动给出的“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的结论。

 

指导教师如需对学生论文的审核结果或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可以点击“重审”或者“意见修改”,进行再次更改。

 

第二步,指导教师需在隐名评阅期间(412-16日,第七周),留意查看隐名评阅老师对学生论文的评阅意见,根据评阅意见对学生论文及时给予指导和修改。

注:首次评阅结论为C,需要进行二次评阅的论文,于423日前完成审核。

3.学院管理人员

第一步,按照“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定稿论文管理”路径,查看学生论文上传和指导教师审核情况,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49日前,第六周前)完成需做的工作,确保学院第七周正常开展论文隐名评阅工作。

第二步,按照“实践教学—毕业设计管理—设置隐名评阅教师”路径,对各学院各学生论文隐名评阅老师进行设置;

第三步,待所有学生上传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完毕之后,管理人员在“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批量选中待审核论文,点击“自动分配评阅老师一”,对评阅老师进行分配。系统将按内论文数量和专家数量,分专业按规避原则随机进行分配。

注:学院要在隐名评阅之前,查看“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被分配到评阅老师。

 

第四步,评阅结论为C(不合格)的,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详细评阅意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并再次送审,学院负责再次组织提交1名校内专家隐名评阅。管理人员在“定稿论文管理”模块中,可以查看专家评阅意见,在“隐名评阅教师安排”模块查询并勾选需要二次评阅的学生,点击“自动分配评阅老师二”,完成二次隐名评阅老师的安排。

注:管理人员需通知到首次评阅不通过的学生、指导教师及二次评阅老师,于423日前完成二次论文评阅工作。

第五步,对于二次评阅仍为“未通过C.不合格)的,学院需将学生该版论文(即论文作者不能再对论文进行修改)分配至另外2名校内专家进行三次隐名评阅。在 “批量修改”功能中选择“隐名评阅终审老师一”和“隐名评阅终审老师二”,点击“选择”按钮,选中评阅老师后,点击“修改”按钮, 完成三次隐名评阅老师的安排。

注:三次隐名评阅工作,请各学院同样于423日前完成。

4.评阅专家

第一步,按照实践实验毕业设计论文隐名评阅”路径,对所分配的论文“下载”查看,并进行评阅。在弹出的“隐名评阅老师评阅结果”栏内,除了系统自动显示的评阅结论,隐名评阅老师需根据论文撰写情况,给出更为明确细致的评阅意见。

注:(1)评阅结果为“通过”(包括A.优良 B.合格)的,如需对评阅结果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可以点击“撤审”按钮,进行更改。

2)评阅结果为“未通过”(C.不合格)的 ,一旦提交,则无法再行修改。

第二步,如果有论文首次评阅结论为C或者二次评阅结论依然为C者,评阅老师可能被学院通知分配为二次或三次评阅老师,此时则需对此部分论文进行二次或三次评阅,操作步骤同前。二次和三次评阅工作请于4月23 日前完成。

 

 

 

教 务 处

2020年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