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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通知

22-06-13 14:48:59 浏览:


结合实际情况我院对原《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领导小组构成”“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了重新审议,并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山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任组员。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具体见当年学院通知。

第三条 资格条件

(一)申请转入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申请转入学生需修读过微积分(或其他数学类)课程且成绩不低于60);没有修读过微积分(或其他数学类)课程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数学类加试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

第四条 转入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工商管理学院具体地点见当年学院通知)。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将所有学生按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选拔。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三)确定名单

领导小组根据选拔结果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燕山校区逸夫楼210室

联系电话:88525501

联 系 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