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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4-03-11 15:09:49 浏览: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做好第十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应聚焦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态、新理念、新要求,重点围绕“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高水平专业”建设、“大思政”育人格局构建、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推进、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产教科教融合、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评价深化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提炼总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必须是2021年以来完成,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只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1项成果,但可在其他成果内作为参与人申报,参与成果不超过2项。

(三)凡已获得往届校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参加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如获奖成果近年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绩,可以进行申报。

(四)每个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0人。

三、申报要求

(一)价值引领。申报成果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

(二)特色突出。申报成果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外延与内涵阐析明确,与国内高校的同类成果横向对比,与我校办学理念、文化底蕴、专业特色等紧密融汇,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成效明显。申报成果必须体现科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方向,并深入挖掘我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绩效果,在改革教育教学方式上可复制可推广,有较大影响力。

四、奖项设置

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设奖项60项左右。

(一)特等奖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

(二)一等奖

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良好的人才培养效益。

(三)二等奖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在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

特等奖和一等奖,由成果申报负责人所在学院(部)推荐,每个学院(部)至少推荐1项参评特等奖和一等奖,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二等奖,由学院评选并报学校备案,分配限额见附件1(分配限额由学校统筹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研项目数、国家级一流专业和国家级一流课程数量确定)。

确定为特等奖的成果,作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认定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给予4万元/项的经费支持。

五、评选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团队)申请—单位推荐—系统填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成果申报。成果申报团队梳理近年来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完成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的撰写。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统筹规划申报工作,充分凝练近年来经过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创新性特色性教学成果,做好申报材料的论证评议,申报材料结合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后,各单位择优排序推荐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获奖名单。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须进行现场答辩(准备7分钟的PPT)。

(四)学校公示。拟获特等奖、一等奖成果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五)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完成二等奖成果的评审及公示工作。

(六)结果公布。各学院将二等奖成果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经审议无误后确定全部获奖名单。

六、材料提交

(一)系统填报。各学院拟推荐参评的特等奖、一等奖成果材料,由成果申报负责人于4月30日前登录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教学成果奖申报系统”(系统链接:http://210.44.142.217/bkjg_xx/login/login_toIndex)填报提交。

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8日10:00—4月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开放后,由成果负责人在线填报申请书,并导出生成的申请书PDF版,签字盖章后上传系统;成果研究报告(含论文、奖励、报道、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材料)上传PDF版。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

1.拟推荐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提交《山东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五份);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山东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30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办公楼530室);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

2.二等奖成果推荐评审方案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0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办公楼530室);二等奖成果申请书、总结报告(含支撑材料)、推荐汇总表(此三项纸质版材料,各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在学校公布名单后的10日内,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二等奖成果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皆可)、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二等奖成果推荐评审方案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申报二等奖无需通过系统填报)

联系电话:88525869(内线65869)


附件:

1.各学院二等奖指标分配表

2.系统操作指南

3.山东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山东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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