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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立项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4-05-22 16:36:31 浏览: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推进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2019年立项的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二、验收流程

(一)提出申请

各基地建设负责人填报《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结项验收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并提供支撑材料。

(二)学院初审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填报《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结项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对申报结项的基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集中报教务处。

(三)专家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结项的基地材料进行全面评价验收。

三、经费管理

项目结项验收后,学校将收回剩余建设经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追回所拨款项。

四、材料提交

(一)《验收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三)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验收报告》《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于531日前报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30房间);《验收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shijianke532@163.com,压缩文件包名、邮件名为:学院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基地名称。

 

联系电话:8852586965869);8179195061950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结项验收报告》

2.山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结项汇总表》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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