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4 10:23:03 浏览:
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和培育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和《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政教〔2019〕7号)(附件2)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度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和条件
1. 立项范围
(1)2024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内容,申请人参照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3)或自创选题申报。
创新创业教改专项,参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参考指南》(附件4)进行申报。
(2)往年已立为校级教改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目前主持研究的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申请人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4)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 立项条件
参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二)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
1.校级教改项目立项30项左右,每项支持经费为1万元/项,鼓励各学院(部门)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创新创业教改专项立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
(三)项目管理
校级教改项目和创新创业教改专项的日常管理及结项验收等工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校级一般教改项目要求进行管理。
二、2024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范围和申报要求
1. 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的项目,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2)往年立项(含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提出申请申报省级重点。申请时,不得变更项目名称,不得调整人员情况。教改项目如未被推荐,该项目不重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或省级面上教改项目;
(3)不参与校级教改的申报项目,可直接提出申请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如未被推荐,该项目不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或省级面上教改项目;
2. 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2)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我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校级及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
特别说明:除申报省级重大教改项目外,其余无论申报校级项目,还是省级重点、省级面上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得添加校级领导的姓名。
(二)推荐数量和经费支持
1. 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共有17项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其中10个重点项目,7个面上项目。
2. 经费支持
立项为省级教改的项目,给予4万元/项的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部门)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省级教改项目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校级重点教改项目要求进行管理,并需符合省级教改项目结项要求。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系统填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组织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负责人申请
1.系统填报:教改项目申报负责人,通过学校“本科教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本科教改项目管理系统” (网址:http://210.44.142.217/bkjg_xx/login/login_toIndex)提交申报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5)。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1月7日上午10:00前。
2. 纸质材料:申报书纸质材料,须在“学校推荐意见”栏,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七份,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7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0室)。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教改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改项目名单,并择优推荐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申报。
(三)推荐上报
经评审推荐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的项目,通过“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于11月11日—11月21日完成《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文件,以“学校+省教改立项申请书/支撑材料”命名后,作为附件分别上传。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学校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二)结题验收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
结题验收时,除提交必要的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报告等材料,还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省级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省级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立项为校级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或项目团队成员应至少发表1篇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推荐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的遴选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每所高校推荐的专家数量一般不低于学校申报限额的4倍,我校专家推荐数量应不低于72位。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一般不超过2名;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科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参与申报2024年教改项目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请各院按照上述要求,各推荐4位专家,汇总填写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7),于11月7日前发送Excel表格至jiaoyan5869@163.com。
(二)其他事项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集中本单位优秀团队、优势资源做好本项工作。
联系电话:88525869(内线:65869)
教 务 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