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04-27 16:34:56 浏览:
各学院:
为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工作实效,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并在学校人才培养大会上予以表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均可参评。评价材料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月5月,制度类文件不受此时间限定。
二、评选内容与程序
(一)学院自评
1.学院填写《学院教学质量工作自评表》(附件1),并整理支撑材料。
按照指标体系,逐项列明学院在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开展的机制建设、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表述应简洁、写实,注明时间、活动名称、参加人员数量等具体数据和情况。机制、措施、成效部分合计不超过3500字,并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目录与内容一一对应。
2.学院提供本学期覆盖全体任课教师的在线巡课系统截图,截图体现课程文字信息及教师、学生上课全景(示例见下图)。如在线巡课系统中无该教室情况(如实验室),则提供现场照片。

3.学院填写《教师教学任务目录及教学质量学院自评表》(附件2),每位教师选取一条教学任务即可。标明学生出勤率,并结合截图和上课情况在“教学质量学院自评等级”列中赋值:
赋值“1”:学生三率高、教学秩序好,教师讲课水平高、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效果好。
赋值“2”:部分学生在前排就座并认真听课,教师认真授课、与学生有互动,具有一定的教学效果。
赋值“3”:学生基本坐在后排、几乎无人听课,教师自说自话、不关心学情,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均不佳。
(二)学校评审
1.2026年5月,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督导等开展随机线上线下巡课看课。
2.2026年5月下旬进行会评,各学院使用PPT汇报,时长不超过10分钟,学校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院教学质量工作自评表》(附件1)和《教师教学任务目录及教学质量学院自评表》(附件2)。各提交纸质版10份,须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至少1份为签章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
2.支撑材料和在线巡课系统截图分别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提交电子版。在线巡课系统截图合并时,每页不超过3张图片,图片上方标名序号和教师,序号与学院汇总的附件2中的序号一致。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2026年5月15日前。
2.报送方法
纸质版提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8办公室。
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xzl@sdufe.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学院推荐申报‘教学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电话:88596150;研究生处:杨老师,电话:82911596。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材料撰写,充分展现工作措施与成效。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严禁编造虚报。
附件1:学院教学质量工作自评表
附件2:教师教学任务目录及教学质量学院自评表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