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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财经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通知

26-04-27 16:39:54 浏览:

各学院:

为树立教学典范,表彰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并在学校人才培养大会上予以表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教师参评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承担本科及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年均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

(三)潜心钻研教学业务,以学生为中心精心组织教学与指导,教学水平高、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四)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教学类项目建设、成果培育及实践育人指导,成果突出。

(五)原则上非学院处级班子成员。

三、申报程序与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由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牵头的评审组,组织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申报,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排序推荐,推荐名单须在院内公示。

(二)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产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评选人数及奖项设置

(一)推荐名额。按各学院专任教师总数的2%左右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左右。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1份后附支撑材料目录及扫描件,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申报表中的教学业绩和荣誉获奖情况需提供支撑材料,目录按申报表填写顺序分类列清材料名称并标明页码,电子版合成一个pdf。

2.《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评选须严格依照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对不按程序操作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燕山校区办公楼538房间。

2.电子版(申报表、支撑材料、汇总表)发送至 jxzl@sdufe.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学院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3.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电话:88596150;研究生处:杨老师,电话:82911596。


附件:

1.各学院推荐名额

2.山东财经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3.“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