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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6-05-03 15:09:23 浏览:

各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纲领性与规范性文件,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保障与评价的核心依据。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及山东省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培养方案制定总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 深化调研 科学论证 务求实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精准把握教育部关于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核心规范,全面理解并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制定总体部署

要纵深开展行业调研与院校对标,精准把握学科专业前沿动态与同类高校建设水平,系统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人才培养先进经验;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常态化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与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精准掌握社会对专业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岗位胜任力需求;广泛听取专任教师与学生代表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多维度、多层次邀请校内外专家、行业企业精英开展方案论证,着力破解人才培养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新版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二、坚守原则 精准发力 系统优化 提质增效

一)坚持思专融合,筑牢立德树人根基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构建 “大思政课” 育人格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有机统一。落实五育并举,统筹德育铸魂、智育固本、体育强基、美育润心、劳育励行,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入课程体系与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专业交叉,构建复合培养体系

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进经管 +、数字 +、文理交叉、文工融合,推动传统专业向新兴交叉方向升级。统筹优化专业布局,推动传统专业向前沿交叉、数字赋能方向转型升级。统筹优化专业布局,推动优势专业提质增效、传统专业迭代升级、新兴专业高位布局,制定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搭建跨学科课程平台,丰富交叉融合课程供给,拓宽学生知识视野与能力边界。对标国内一流高校培养范式,立足专业特色创新育人模式,强化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与社会适配度。

三)坚持数智赋能,驱动培养模式转型

顺应数字技术变革浪潮,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赋能人才培养全链条。推进专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将数智技能融入核心课程,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行动计划,强化学生数字素养与智能工具应用能力。重构数字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场景,推动课程与数字技术、产业前沿同步迭代,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兼备的课程生态,培养适应数字经济的数智化人才。

四)坚持产教融合,提升人才适配效能

锚定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紧密对接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十强优势产业”需求,建立人才需求调研与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依托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共同体等载体,深化校地、校企、校所协同,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培养标准、共建课程、共编教材、共设实践模块,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与行业导师资源,将实务技能与业规范融入教学,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与职业胜任力。

第二部分 培养方案制定具体要求

一、学分标准及要求

1.总学分

学校各专业总学分均为155学分。

2.学分标准

1)课堂理论教学学分

每标准学期(17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7学时计1学分。

2)实践教学学分

专业课程实验课17学时计1学分,非专业课程实验课34学时1学分。课堂外专业实习、实践类课程34学时1学分。劳动实践1周计1学分,军政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2周计1学分。思政及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认定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3)选修课学分比例要求

选修课学分按照各专业国标要求且不低于总学分的25%。

4)实践教学学分比例要求

实践教学学分包括课内实践学分和独立实践课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理工艺术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0%。

二、课程体系设置及要求

课程类别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独立实践课程,其具体构成及学分要求如下表。各专业根据《国标》,突出专业特色,结合学校要求制定本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其中,《国标》中规定开设的基础、核心、主干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必须设置为必修课。

课程类别

学分要求及构成

通识

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

17学分

创新创业课

4学分(含实践)

公共基础课

35学分左右(含外语类、数学类、计算机类、体育类、军事理论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通识选择性必修课

大模块

课程

2学分

通识

选修课

大类课程

11学分

专业基础课(必修)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基础实践

必修课

3学分(含军事技能、名著阅读)

专业实践

必修课

含科学思维训练(XX)1学分、毕业实习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及其他单独开设的专业实践课程≥2学分

选修课

2学分

思政及劳动实践

必修课

思想政治实践与社会实践1学分、劳动与社会实践1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

必修课

大学生创新创业模拟实训

1学分

选择性必修课

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

3学分

1.通识必修课的确定

通识教育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课、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类、数学类、计算机基础类、体育类、“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工智能概论”及“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等课程。专业课中设置类似课程的可不开设。数学类课程《国标》未做要求的专业可不开设。

通识必修课的名称、学分等已在模板中列出,各学院勿随意改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工智能概论”及“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的开设学期按照2024版培养方案执行。

2.专业基础课的确定

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专业基础课的开设,由教务处会同经管类专业所在学院共同制定课程的开课方案,各学院在学校确定的范围内,依据《国标》,兼顾专业类以及各专业的性质特点确定课程。其中:

经济学科专业基础课7+X: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政治经济学7门课为必设课程,X为各专业根据《国标》中规定专业基础或核心课确定。

管理学科专业基础课5+X: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学5门课程为必设课程,X为各专业根据《国标》中规定专业基础或核心课确定。

3.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确定

专业必修课的设置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又要彰显专业特点与优势。专业选修课是根据专业属性设置的拓展性、前沿性、特色化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可选课程总学分应达到应修学分1.5倍以上。注意:专业选修课各学时小计=开设选修课各学时总数×专业选修课最低应修学分÷开设选修课总学分。

4.独立实践课的确定

独立实践课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思政及劳动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四类。其中,基础实践、思政及劳动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已在模板中列出,学院勿改动。

三、制定格式及要求

1.标题

专业代码与名称根据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填写。

2.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特色

各学院应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深入讨论,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突出优势,凝练特色。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应不低于《国标》要求,要体现学生具有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应凸显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个性特色。叙述不要流于空泛,培养的人才能在哪些行业、企业、部门或领域开展什么样性质的工作,应能支撑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清晰描述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和视野等方面应达到的要求。“培养特色”控制在300字以内,凝练专业优势和特色,注意是专业建设及育人特色,而非学科发展特色或其他。

3.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可明确1-3个主干学科。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中确定10门左右能反映专业办学特色和优势的课程,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来进行凝炼的课程。要参照本专业《国标》提供的学科、课程名称和课程种类设置,不要另行确定。

4.修业年限

按模板表述,勿更改。

5.毕业学分标准

其中的各部分学分应与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学分统一。

6.学位授予

明确授予学位的门类。可授予多种学位的注意选择。

7.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分配表中,各部分课程的学分学时应与后面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各部分的学分学时小计数一致;各合计行应准确。

合理分配各学期课程的学分学时,适当前紧后松。原则上要求前四学期各学期的周学时在22-28学时之间。

8.教学计划进程表

9.开设课程与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

说明每项人才培养目标由哪些课程实现,每门课程实现了哪些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中的培养目标1、2、3等须对应着专业培养方案里“一、培养目标”中的各条目,且序号内容要一致。

2)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独立实践课(除单独开设专业实践课),已统一在模板中写明课程名称,各专业可直接使用,并在对应的培养要求条目下填写。但专业方案中没有的或名称不一样的以上课程,各专业需做增删。

3)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的支撑分别用“H(高支撑)、M(中支撑)、L(低支撑)”表示。

10.课程体系与培养要求任务矩阵

说明每项人才培养要求由哪些课程实现,每门课程实现了哪些人才培养要求。格式及要求具体如下:

1)表格中的培养要求1、2、3等及分解指标点须对应着专业培养方案里二、培养要求中的各条目,且序号内容要一致。

2)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独立实践课(除单独开设专业实践课),已统一在模板中写明课程名称,各专业可直接使用,并在对应的培养要求条目下填写。但专业方案中没有的或名称不一样的以上课程,各专业需做增删。

3)逐门课程(即逐行)研究,看其能支撑哪些培养要求(各列标题栏),在相应单元格中加“√”

11.名著阅读推荐书目

各专业按照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自行制定,并将具体书目名称列示。

12.字体字号要求

详见附件6。

四、《教学计划进程表》填写要求

1.各专业合理安排学期学分分布,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分。

2.第一至第七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要根据认知规律和人才成长要求,理顺课程之间的先行后续关系,形成内在逻辑关系严密的课程体系。第七学期设置6-8学分课程(必修、选修皆可)。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再安排课堂教学。

3.关于课程

1)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学分,均须严格按照课程数据库(强智教务系统查找),否则无法准确录入教务系统,如拿不准请及时跟教研科沟通,不要随意填写。如无完全对应的,说明课程库中无相应的课程代码,课程代码处填开课学院即可,教务处后期在课程库中增加。双语课、全英文课须选择课程名称中有“(双语)”“(全英文)”字样的。英文名称另起一行,单词的首字母大写。

2)如课程须由其他学院开设,应与课程开设学院沟通,确定课程的规范名称、学时学分、先修课程、开课学期、课程内容等。注意课程的学院归属,应归属其他学院的课程,学院不应随意在课程代码处写为本学院。

3)学院应将本学院的几个专业统筹查看,看有无同一门课但使用了不同课程名称的情况,注意整合统一。

4)如果课程是“***课程I/II/III等”分几个学期进行时,应分条逐行列明,以明确其学时学分,便于系统录入。

4.关于学分学时

1)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对应关系要准确。学分、周学时、总学时比例1:1:17(第一学期1:1:14);课程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学时=周学时*周数。

2)各模块“小计”中的学分学时计算要准确。

1教学计划进程表中的各模块均需进行学分学时小计,以给学生修课指导,且便于总学时学分的统计。

2选修课总学分小计:为该模块最低要求修读学分。

3选修课总学时小计:按照各部分课程要求选修的最低学分所对应的学时填写。如:最低选修20学分,对应340学时。注意:专业选修课理论学时=开设的所有专业选修课理论课总学时×专业选修课最低应修学分÷开设的所有专业选修课课程学分。

4专业选修课的各学期周学时小计:某学期周学时小计,应小于等于本学期计划开课学时数;各学期周学时小计之和应等于总学分小计。

5独立专业实践课要求:注意规范实践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专业课程实验课17学时计1学分,课堂外专业实习、实践类课程34学时1学分。写明起止周,周学时明确的写明周学时(不明确的写“√”)。

6课内实践学分的计算: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实践学时小计+专业课实践学时小计)÷17,计算机类相关专业÷34。


第三部分 课程优化调整及工作安排

一、部分课程优化调整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将“体育课模块”通识选择性必修课调整为通识必修课,课程变更为《体育‌I》《体育Ⅱ》《体育Ⅲ》《体育Ⅳ》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经济思想有机融入专业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4号)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新增《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管理学类专业新增《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专业选修课

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每个专业新增一门全英文授课课程

4.组织和整合力量开发设计跨学科跨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课程和实验项目,不断丰富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模块。

二、制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全面开展调研论证

本次培养方案制定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学院要紧扣指导思想、制定原则与工作要求,组织各专业深入学习、充分研讨、精准施策,召开校内外专家论证会,高质量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请在山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1)上填制。

(二)完成初稿专家审议

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初稿完成后,务必通读全文,锤炼文字;务必核准单门课程及合计的学时、学分数,文字与表格中的数据前后对应。由教学副院长牵头审核、严格把关,全面核准课程结构、课程编号、课程性质、学时学分、数据统计等核心要素,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培养方案制定专家、代表意见表》(附件2),修改完善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

(三)学校审核并印发实施

教务处对各学院培养方案进行合规性、系统性审核,指导进一步优化完善后正式印发执行。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步定于自2027级学生起执行,请各学院务必于2026年7月3日前确定好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由教学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将方案及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文件名:**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初稿。

教务处联系人:康乃馨 65282



教务处       

2026年5月1日